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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,完成网上申请后,请您按以下要求提供证件资料。 证件要求: 申请人提供与注册城市所在省份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。如无一致的身份证,请同时提供该省的暂住证。 证件传真: 请下载并签署新版的《申请人知情并同意表》与符合以上要求的身份证件复印在一张纸上传真至400-820-5620,传真前请确认身份证件复印清晰、签署信息与身份证件及网上注册信息一致。 传真时间: 全月开放(但每天16:00至16:10暂时关闭,月底最后第二天20:00至月底最后一天24:00关闭),国定假日另行通知。 发传真: 拿起话筒→拨通 400-820-5620→听语音提示→输入编号→确认编号→听到“嘀”的提示音→按发送键。 查询传真结果: 传真发送30分钟后,登录“玫琳凯之窗”网站点击“我的申请状态”查询传真是否成功 资料审核: 如果您的传真资料正确清晰,传真件上的信息和网上注册信息一致,公司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您审核通过;如果您的传真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,公司将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,与您核对确认个人信息,辅导您提供正确的资料。 16:00以前的传真,公司会在当天20:00前完成资料审核,16:10以后的传真在第二个工作日13:00前完成审核。如果您在上述时间内未接到公司任何信息,请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状态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请点击按钮下载《申请人知情并同意表》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